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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镇成功中心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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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7 17:4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0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20〕22号)、《安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20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杜绝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2020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共300人。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

1.社区“两一致”对象:户籍在服务区内即安东村委会1-12组、21组(星塔村)、东鲤社区、兴胜11组的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服务社区,父(母)在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购置房产、户籍在服务区内即安东村委会1-12组、21组(星塔村)、东鲤社区、兴胜11组的适龄儿童,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户口(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安海单位)编制内员工、市属国有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市招生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二)政策照顾对象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子女、专业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指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认定的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优秀人才子女:①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子女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的子女。


二、招生方法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1. 社区“两一致”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申请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3.市直、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安海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凭《行政介绍信》(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户口簿》申请入学。


(二)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向镇招生领导组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专业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按照市招生文件相关要求申请入学。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家长须带新生到校。疫情期间,请各位家长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入校报名时主动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体温测量。并出示户口簿、房产证、2020年1-6月份水电清单,幼儿发展情况手册、查验证明(入学对象办理入学申请登记前,家长需持入学对象的接种证原件及已接种部分复印件一份到安海卫生院查验盖章。)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供审核,上交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时将户籍印章页及适龄儿童信息页合一页,父母信息页合一页,双面复印在同张A4纸上。并写上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和一寸近照1张。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7月27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否则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成功中心小学成智A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咨询电话:85750699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小学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0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受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影响对象,可申请推迟至4月1日前。

2.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的入学对象,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只有“房产证复印件”的需提供晋江市档案馆开具的房产“权属证明”;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的需提供晋江市住建局开具的房产证明。

3. 购房落户对象,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0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2020〕32号)为准。


晋江市安海镇成功中心小学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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