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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晋江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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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 10:2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晋江新闻网5月3日讯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获悉,从7月1日起,晋江将与全省同步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进一步拓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扩大个人账户适用范围,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家庭共济账户设立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可以使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其中,家庭成员应属于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那么,如何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呢?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职工可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在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如闽政通APP、医疗保障公众号、小程序等或者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设立(变更、取消)家庭共济账户,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签署家庭关系声明书,建立共济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只能设立一个家庭共济账户,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进入家庭共济账户。其中,建立家庭共济关系的个人账户都具有共济功能。

  据悉,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费用、接种二类疫苗、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体检、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保费和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家庭共济账户在全省范围内使用,对省内跨统筹区参保的家庭成员没有限制。家庭成员共济关系可变更、取消,但不能重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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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 12:43: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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