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在线论坛、安海论坛-安海本土在线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0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可办理全额退保”? 部门提醒: “代理退保”须警惕

[复制链接]

新手上路

积分
938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4-17 17:3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近期,监管部门收到反映,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以“代理退保”变相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就此,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隐藏至少三种风险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代理退保”行为隐藏失去正常保险保障、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至少三种风险。

  首先,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冒充监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使消费者丧失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因此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

  其次便是资金容易受损,并遭受诈骗。某些“代理退保”行为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个人信息在“代理退保”中,也因此常常泄露。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打着“维权”幌子获取消费者信任,并与消费者签订所谓的“代理维权服务协议”,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除“代理退保”外,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有的组织甚至在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采用极端手段骚扰消费者,迫使其再次投诉。

  根据自身需求 谨慎对待退保

  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缴费方式等有所差异。消费者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因此,消费者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上当受骗。

  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也是防范骗局的重点。保单是重要的金融单据,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消费者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20-4-17 17:46:42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支持安海在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安海在线论坛、安海论坛-安海本土在线交流论坛 ( 闽ICP备13018393号-3

GMT+8, 2025-5-17 12:45 , Processed in 6.753298 second(s), 24 queries .

网站所有权归:晋江顺网有限公司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