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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定产品风险等级 买银行理财莫忘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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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5 18:3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金融“黑天鹅”事件并不少见,直至前段时间中行“原油宝”事件的发生,让“如何对投资者更好地保护及警示”这一议题甚嚣尘上,同时,也让不少投资者有了更多触动。

  “在不少‘黑天鹅’事件的背后,不仅仅要求机构方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与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同样重要。”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实际上要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密切相关,对于高风险产品,更要求投资者有专业的投资能力和思路。”

  近日,就有一家银行率先做出反应,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划分,本周我们重点关注。


  交通银行变更风险等级描述

  5月12日,交通银行发布新版《投资者风险提示调整后等级名称和表述情况表》,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分成6级,最高等级为激进型。

  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1级至5级,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同时,商业银行也应当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因此,不少银行在理财产品的划分上,往往至少有5级。据悉,交行调整后,产品风险等级仍划分为6个等级,不过名称及描述均发生相应变化。原先风险等级名称分别为:极低风险产品(1R)、低风险产品(2R)、较低风险产品(3R)、中等风险产品(4R)、较高风险产品(5R)、高风险产品(6R)。调整后分别为:1R(保守型)、2R(稳健型)、3R(平衡型)、4R(增长型)、5R(进取型)、6R(激进型)。

  更加强调风险和波动

  在琳琅满目的理财市场中,哪些产品才是你的“心头好”?但在出手之前,首先得对自身的资金负责,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力相匹配的产品。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并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在调整后,对于产品风险等级的表述,更加强调风险和波动,也加强了对本金兑付风险的提示。

  如原先低风险产品(2R),指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很低,收益波动很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而调整后的2R(稳健型)指该类产品的风险较低,不保证所投资金的偿付,收益或利益浮动且波动相对可控。

  对于最高风险的6R激进投资者,交行调整后是这样描述的,“该类型客户乐意接受程度极高的投资风险,适合投资于极高升值能力而投资价值波动极大的投资工具;最坏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失去全部投资本金并对投资所导致的任何亏损承担责任”,对投资者将要承担的风险做出了详细提示。

  延伸阅读

  常见理财产品投资误区

  日常生活中,尽管不少人有银行理财的习惯,但对其中的基础知识和个别产品,依然一知半解,也往往造成一些误会。对于理财产品投资的常见误区,我们也做个简单梳理。

   银行理财并非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风险收益水平介于储蓄存款和股票投资之间的多样化投融资工具,其风险等级划分多个,就意味着存在着不同的风险,与存款不同,并不能确定保本保收益,因此在投资时,安全要记心中,谨慎投资。

  高风险与高收益对等

  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都希望能有高回报,但对其背后可能潜藏的高风险却熟视无睹。事实上,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想要有高收益,就要承受较高的风险。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应考量产品的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的匹配程度,多看自身风险承受力,进而选择产品。

  他人选择并非自己适合

  不少人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通过别人介绍的方式来选择。但不同的投资者有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资偏好、不同的资金水平,以及不同的预期收益。

  因此,在购买时,还是要从自身出发,多问多对比,如产品的投资期限、产品投向、产品收益类型、是否能够提前赎回、风险等级等,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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